❤️是愛?還是喜歡?❤️

女:“你愛我嗎?”

男:“我很喜歡你。”

女:“那你到底愛不愛我嘛?”

男:“我不是說很喜歡你嗎?”

直覺上來說,喜歡與愛當然不同,我們可以喜歡很多人,卻只會愛其中某一些特定的人。我們很難界定愛與喜歡,甚至愛本身也是一種複雜的、多維的體驗:愛可以像羅密歐與朱麗葉那樣,也可以像我們的爺爺奶奶那樣,甚至可以用愛這個詞來描述自己與最親密的朋友或者寵物之間的關係。

心理學家魯賓認力,愛情與喜歡屬兩個方向,即本質上有所不同,“我”可能十分喜歡他(她),但並非愛。魯賓建構出一套“愛情量表”和一套“喜歡量表”。他還發現了一些有趣的證據,例如在“愛情量表”上,得分愈高的情侶,他們的目光接觸次數愈多,愈趨向準備與情侶結婚,後來也愈趨向於持續相處。

魯賓的研究告訴我們,愛一個人與喜歡一個人的確是不同的體驗。基於彼此的相似、讚賞和尊敬,我們會喜歡上一個人,但愛卻是一種更為強烈和獨特的情感,會更多地包含依戀、無私、利他、佔有與排他性,以及生理上的親密關係。心理學家羅伯特.斯滕伯格的愛情三角理論認為,愛情包含三種成分:性的激情、心理上的親密,以及彼此間的承諾。愛可能來自於這三種要素之一,也可能由三種要素任意組合而成。但是缺乏這三種要素,就不能被稱為愛情。

你喜歡的女孩喜歡你,可能因為你們之間的相似性,因為你對她的幫助,因為她對你的欣賞或者你帶給她的安全感,甚至僅僅是因為你喜歡她。但是她也許不能夠從你這裡得到強烈的親密與依戀感,也無從產生情慾上的吸引與激情,那麼對於她來說,這種感情就只是喜歡,而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全身心融為一體的愛。

❤️自測量表❤️